各二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的相关要求,根据市科技局2025年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一、评价考核对象
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在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运行与服务情况(科研仪器清单见附件)。
二、评价考核内容
1.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需提供对外服务收入佐证材料:合同/协议、发票 /收据等),服务于重点科技创新和重大事件情况及典型案例,京津冀协同创新情况等;
3.组织管理情况,包括仪器信息开放情况、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平台建设与服务情况,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等。
三、评价考核结果运用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科技局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市财政资金奖励。如获财政支持,学校将根据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材料报送情况予以资金奖励。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请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及表格,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各部门请于2025年5月13日之前将附件1电子版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tjutcm.edu.cn。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5月15日之前填写附件2、附件3(含扫描版发票、合同)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tjutcm.edu.cn。
附件1:考核仪器名单
附件2:50万元以上大仪科研创新成效案例
附件3: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情况汇总表
学校科研处
2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