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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2020-05-21 09:45   审核人:   (点击: )

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科协通知,现学校开展第三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具体参评条件及申报材料下载请见:

http://www.tast.org.cn/tzgg/system/2020/05/20/030010487.shtml


  一、学校工作安排

  1. 6月4日,由部门汇总,提交申请人审批表、简表、附件材料电子版1份。附件如准备不齐,可先列附件目录。因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为限额推荐,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过时不再接收。

  2. 6月5日-8日,学校组织评审。

  3. 6月9-18日,通过学校推荐的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4. 6月19日,申请人提交最终申报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科协通知的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4份。

     2.《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情况简表》(科协通知的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30份(原件不少于4份)。

     3.《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专家推荐表》(科协通知的附件3)(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每名推荐专家填写1份)。

   4.《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科协通知的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1份。

   5.推荐单位出具的对推荐对象及申报材料的公示情况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包括:

    (1)本人身份及学历证明材料;

    (2)承担主要科研任务情况证明材料(限5项内,立项通知、任务书、结项报告等);

    (3)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限5项以内主要奖项);

    (4)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复印件及专著(论文限10篇,应至少有1篇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复印件应包括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排版论文等;专著限1部);

    (5)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证明及技术鉴定证书材料;

    (7)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8)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加盖单位保密部门公章);

    (9)其他有关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情况简表》《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所对应的电子版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所有电子版材料应为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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