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度项目集中申请工作已经开展,现将学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点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申请指南、申请规定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查询。《项目指南》对项目改革新举措、申报条件、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各项目类型要求等做了详细解读,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后再撰写申请书。
特别提醒: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二、工作节点
1、2023年1月18日前,各部门及申请人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个人账号开户、信息维护更新;
2、2023年2月14日前,开展院校两级评审,修改完善申请书;请各部门在2月8日前完成申请书初评完善,初评组织情况请及时与科研处沟通;
3、2023年3月7日前,申请人及科研秘书根据《形式审查表》对申请书形式审查,部门留存签字盖章的《形式审查表》,预算制项目需请财务处审核完成申请书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4、2023年3月8日-9日:8日上午9点,暂时关闭申报系统,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在线提交申请书,以便进行全校形式审查;项目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部门汇总后交至科研处;
5、2023年3月10-17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修改被退回的申请书并再次提交;
6、2023年3月18日:科研处系统提交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研处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