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按照《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融通发展,提升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经过征集、专家论证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形成《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开始征集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关于项目受理范围要求、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查阅天津市科技局通知《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8/t20230810_6374230.html),现将学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
(2)项目执行周期:青年项目周期为两年(2023.10-2025.09);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周期为三年(2023.10-2026.09);
(3)限项:同年同一人最多申请和参与合计限两项,其他情况请参照通知;
(4)项目内容查重:请勿将获得过资助的内容重复申报。
二、学校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29日中午前部门提交材料,因该项目为限额申报,学院附院及重点实验室组织完成评审公示后,汇总提交系统导出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部门评审报告及同意推荐申报题录电子纸质一份(加盖公章);
(2)2023年8月30日-9月5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
(3)2023年9月6日,反馈评审结果及形式审查修改意见;
(4)2023年9月9日,系统提交申请书,提交附件齐全(附件类型:联合申报协议、专家推荐信等)。
附件:
1、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部门推荐报告模版
科研处
202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