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须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简称进展报告)。
一、填写《进展报告》注意要点:
1、“重要研究进展”中阐述2023年度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不用过多叙述实验方法和过程,应具体写出获得的相关数据、结果、突破性进展、取得的结论,并请明确说明发表文章情况(包含投稿论文);
2、其他需要说明情况部分除原本需要说明的问题还应包括:本年度预算调整情况说明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研究成果目录”处请通过ISIS系统按照要求格式填入,且请勿将非本人或者与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4、项目研究的主要数据和结果(图、表等)、发表的论文应以附件形式提供。
5、已使用直接费用:指项目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财务报销流程的支出合计,注意单位为“万元”。
二、《进展报告》填报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总结、撰写《进展报告》;
2、2023年12月31日前,负责人网上提交《进展报告》,纸质版(包含成果目录中列出的文章首页、标注基金编号的的当页,附件中数据图表无需打印)经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3、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5日,科研处对提交的《进展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基金委审核;
4、2024年1月1-15日为基金委相关学部处室审核期,请在此期间关注审核状态。如状态为“NSFC已审核”为通过基金委审核。
科研处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