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造就规模宏大、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大批国家战略人才后备力量,根据《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天津市第一批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天津市总体名额)
市第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入选者拟评选100名左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不超过43周岁(含),评选15名左右;
第二层次不超过38周岁(含),评选35名左右;
第三层次不超过32周岁(含),评选5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选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严守科技伦理、恪守科研诚信;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
(二)具有中国国籍,应为正式受聘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在编科技人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截至2023年1月1日,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人选年龄一般分别不超过43周岁(含)、38周岁(含)、32周岁(含),女性或医学领域可放宽2岁。
三、申报要求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三个层次人选均独立申报,每人每年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培养层次,且不得逆层次申报。已经入选国家或我市相应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支持的,不作为本项目相应层次的推荐对象。
其中,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作为推荐对象。
已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不作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推荐对象。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不作为第三层次推荐对象。
四、推荐程序
(一)材料填报与校内初评
11月9日-11月19日,拟申报老师线下填写附件2《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3《天津市第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汇总表》,并准备相应附件材料。于11月20日下班前,由部门汇总电子版后报送学校科研处,不需要提交纸版。
(二)校内初评
11月21日-11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候选人。
(三)系统填报
11月23日-11月27日,通过校内初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线上系统填报(网址:https://www.xuehuixueshutj.com/tjcastssshttglptindex/login)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00至12月4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系统填报提示:请正确选择申报项目,在“天津市第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栏目下填报、审核。为避免系统拥堵,请尽量及早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建议使用Chrome或360极速浏览器。账号只需申请一次,每年延续使用,该账号适用于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等市科协实施的人才类项目申报。
五、有关要求
(一)终版《候选人推荐表》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章。
(二)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并盖章。
(三)申报材料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要客观、准确、完整。
(四)申报人选应如实填写入选国家及我市人才项目的情况,对于材料填报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59596536
附件1-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津人才组办[2023]5号)
附件2-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天津市第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