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三地中医药科技创新开放融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可对我市开放申报,现将申报相关通知、学校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校可牵头申报的课题均为指导性课题(自筹性课题),课题经费自筹,无额度限制。课题申报研究方向参照附件1要求,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鼓励我校老师与河北中医药大学等京津冀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申报。
二、课题列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计划项目后,项目结题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科技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研究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至少3篇且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篇。
三、请各部门5月24日前汇总提交意向申报名单(模版见附件4),6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天津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4.5.17
附件:
1.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北省中医药类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24〕59号)
2.河北省中医药类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3.河北省中医药科研研究课题计划项目主研人申报操作手册
4.申报名单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