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时间安排
1. 2024年8月12日,由二级部门汇总并提交科研处申报意向表电子版(附件1)。
2. 2024年8月7日-9月1日,申报人选择《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中的不同奖项(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提名书模板填写,请务必参考模板后面的说明进行规范填报。
3. 2024年9月2日,课题组提交科研处提名书电子版初稿,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初评。因天津市科技奖属于限额推荐奖励,请务必按学校时间安排提交提名书初稿。
4. 2024年9月3日-6日,科研处分配系统账号,通知通过初评的人员修改提名书。
5. 2024年9月20日,课题组从系统提交提名书终稿及附件。
6. 2024年9月21-24日,科研处审核提交。课题组从系统导出正式版,办理完成单位盖章及完成人签字。
7. 2024年9月30日17:00,奖励申报系统关闭。
8. 2024年9月30日前,课题组准备好纸版材料终稿并自行保存,一式两份(装订要求见附件2),其中一份是原件。待科技局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提交时间。
二、注意事项
1.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3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3年6月30日前应用)。
3.2023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同一项目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该项目暂停一年提名。
5.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作出科研贡献,并提供证明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6.提名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请联系科研处田老师(59596536)。
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联系科研处何老师(59596536)。
8.多媒体介绍材料
提名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轮评审通过的项目,需提交多媒体介绍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多媒体介绍材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与提名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提名书范围,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多媒体介绍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不得加入背景音乐。
PPT视频版格式要求:制作wmv、m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一般由前三完成人录制,插播的含专业配音的视频一般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0%。
PPT版格式要求:.pptx或.ppt格式,不得加入配音,不需自动播放。多媒体介绍材料的播放环境为:操作系统Windows 10,PPT视频版播放软件PotPlayer,PPT版播放软件Micosoft PowerPoint 365,投影长宽比16:9,建议所制作的多媒体介绍材料与此播放环境兼容。请务必提前自行测试,确保视频文件能够完整连续播放。
主要完成人需要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多媒体介绍材料。
三、报奖咨询联系方式
科研处何老师,59596536。电子信箱shaoxiahe@tj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