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临床研究(编号01)
充分发挥中医中西医结合在疾病防治康领域的特色优势,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胆胰和免疫相关疾病等重大疑难复杂性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以中医药应用需求为导向,以防治疾病、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针对临床关键环节,破解中医药疗效缺乏公认临床证据的难题,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
(二)基础研究(编号02)
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统计方法,借助多学科融合优势,将基础研究与解决患者实际问题相结合,将机制研究与解决中医药在临床应用中的瓶颈问题相结合,开展穴位及经络特异性及针灸、推拿治疗机理、中药药性、方剂配伍及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推动中医理论的原始创新,阐明作用机制。
(三)中医药发展政策研究(编号03)
围绕国家中医药传承发展政策规划及重大问题,结合天津市实际,开展中医药法治建设研究、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研究、《天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等政策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二、课题设置
(一)重点项目
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技术依托平台,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
(二)一般项目
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中设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落实。
(三)青年项目
资助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
三、课题申报条件
1.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若为临床医学专业应取得市卫生健康委主办的西学中班结业证书,或者课题组中具有中医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突出和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50周岁。青年项目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或者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4.在研市卫生健康委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项目或承担过市卫生健康委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项目,被列为延期项目、整改项目、验收不合格项目的,不得申报。
5.联合申报的课题(分享课题研究成果),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协议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四、其他要求
1.课题设计要突出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紧密结合我市中医药发展需求,体现我市中医药行业水平,切实解决中医药医疗、科研、产业中的实际问题。
2.课题设计要注重科技创新,鼓励京津冀协同创新,支持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联合攻关。
3.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须由伦理委员会出具医学伦理审查意见。
4.列入我市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的项目,任务指标要求可量化、可考核,同时注重标志性成果的产出。
5.依托平台指国家部委、省级行政部门设立的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等。
6.研究周期为二年,统一填写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7.课题名称不超过25个汉字,英文每两个字母算一个汉字。
五、该项课题为限额申报,学校时间安排如下:
(1)2025年4月8日上午10点之前上交一份纸质申请书用于校内初评(部门汇总并报送题录);
(2)2025年4月9日-4月16日进行校内初评及形式审查,形审后修改完善申请书;
(3)2025年4月18日上交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附件1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申请书
附件2 汇总表
天津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