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聚焦天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着力提升我市相关领域、行业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采取“包干制”进行管理,受理的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A类、B类)、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关于项目受理范围与要求、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流程等查阅天津市科技局通知《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503/t20250321_6889435.html),现将学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
(2)项目执行周期:青年项目(B类)周期为两年(2025.04-2027.03);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周期为三年(2025.04-2028.03);青年项目(A类)周期为四年(2025.04-2029.03)
(3)项目申请人条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青年项目A类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项目B类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其中,青年项目A类的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报人须为正式受聘于天津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4.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等同层次人才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限项:同年同一人最多申请和参与合计限两项,其他情况请参照通知;
(5)项目内容查重:请勿将获得过资助的内容重复申报。
二、学校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9日10:00前部门提交材料。因该项目为限额申报,学院附院及重点实验室组织完成评审公示后,汇总系统提交导出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部门推荐评审报告(不含青年项目A类)及同意推荐申报题录电子纸质一份(加盖公章);
(2)2025年4月10日-4月17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
(3)2025年4月18日,反馈评审结果及形式审查修改意见;
(4)2025年4月21日,系统提交申请书,提交附件齐全(附件类型:联合申报协议、专家推荐信等)。
附件:
1、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部门推荐报告含清单(模板)
3、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A类)申请清单(模板)
天津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