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按照《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基础研究的合作协议(2021-2025年)》安排,继续实施京津冀三地基础研究合作专项,2025年度将围绕合成生物制造、高端仪器设备和工业母机、网络安全和工业互联网三个领域受理专项项目,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现启动2025年度天津市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关于项目申报指南、资助数量及额度、项目执行期、申报条件及要求等有关申报事宜,请查阅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5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503/t20250328_6895137.html),现将学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由天津市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申报。
2. 本专项仅受理由京津冀三方合作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书由项目总负责人组织撰写。
3. 三地项目申报/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的合作机制、研究重点和任务分工,并建立顺畅的交流沟通机制。合作团队应就上述内容和项目经费分配与使用、研究资源共享、交流沟通机制、统一研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签订“京津冀基础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经各相关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二、学校时间安排
1. 2025年4月24-25日,负责人系统提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退回,反馈修改意见;
2. 2025年5月6日,系统提交申请书,附件齐全(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再次进行审查)。
天津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