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天津市天津市专利奖评选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本市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专利奖的第一申报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五)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不超过3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5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二)参评专利申报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效果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三)专利权人严重失信的。
二、推荐名额分配
限额推荐,须参加学校初评。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
2.附件材料
(1)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项目图片、照片;
(3)能证明经济效益、专利运用与保护、社会效益的材料复印件。(可以但不限于提供如: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专项审计报告、专利纠纷判决、专利保险保单、与本专利相关的系列专利申请及国际申请明细等)。
书面材料:请按照申报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的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1份并胶装成册,材料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在一册内装订完成,整体申报材料不得超过200页。
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包含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档)及附件电子版(附件目录及所有附件材料应扫描后嵌入一个pdf文档报送),分别以“专利号+申报书”、“专利号+附件”命名(如:ZL2020********.*+申报书、ZL2020********.*+附件)。附件材料大小不得超过20M。
(二)申报节点安排
1. 5月13日-6月2日,申报人下载申报书填写。
2. 6月3日下班前,由部门汇总,提交学校科研处。
3. 6月3日-6月6日,学校科研处组织校内初评。
4. 6月7日-6月25日,通过初评项目通过“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s://zxzj.zscq.tj.gov.cn)系统填报。
5. 6月26日,申报人提交终稿,科研处审核。